【轉知】大專校院對聽覺障礙需求身心障礙學生教學、輔導及支持服務參考事項
Inclusive Education Guidelines
聽覺障礙需求學生
聽覺障礙需求學生
教學、輔導及支持服務指引
依特殊教育法規定,為確保聽障生之基本學習權益,各校應依學生實際需求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 (ISP),並強化校本支持體系。
支持服務核心理念
尊重多元與自主
學生的學習需求具高度個別差異,校方應充分告知所有可行的服務選項,由學生根據自身需求決定,切勿強迫其接受特定服務。
避免標籤效應
部分學生可能因不願被過度關注,而排斥「同步聽打」等顯性服務。提供服務時應兼顧其心理感受,協助在自然無礙的環境中學習。
彈性與即時性
大專校院課程型態多元,支持服務不應拘泥於僵化模式,可建立明確的即時受理與調整機制,隨時回應學生的動態需求。
課堂與校園調整策略
- 優化授課環境: 教師教學時盡量避免遮蔽嘴型以利讀唇,減少環境噪音,並視需求搭配肢體語言。
- 提供支持服務: 課堂及課後輔導可提供同步聽打、手語翻譯、安排同學伴讀,或於教學影片加註字幕。
- 校園溝通近用權: 臨櫃服務處提供即時溝通設備;並透過 ISP 會議與入系宣導,提升教職員生知能。
- 教育輔具支援: 向教育部申請或以特教經費購置 FM 調頻系統、藍芽麥克風等輔具供學生免費借用。
輔導與支持服務策略
- 結合人工與 AI 科技: 課間可運用語音轉文字工具;大型開放場地則優先配置同步聽打員或手語翻譯員以克服干擾。
- 個別化課後輔導: 針對具符號與圖表的課程 (如理工科),可規劃一對一輔導,並搭配 AI 即時轉錄文字提升效益。
- 留意跨障礙輔導需求: 除聽覺支持外,亦需留意學生可能衍生的情緒管理、人際關係等需求,結合三級輔導體系提供支持。
資源規劃與服務人員權益保障
經費彈性規劃
應依據障別實際需求於業務費額度內彈性配置。若經費不敷支應,可盤點需求後依規定向教育部申請額外經費補助。
建立健全支持體系
學校應建立服務人員 (如聽打員、手語翻譯員) 的工作權益保障機制:
- 課堂前後應預留合理服務時間供準備或結尾。
- 時長超過 2 小時之教學活動,需聘請 2 位聽打人員同時服務。
- 簽訂聘僱契約並儘速撥付服務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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