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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測驗施測與解釋

為促進學生自我瞭解並進行生涯規劃,以達到落實輔導工作之目標,學輔中心提供班級團體施測,導師可依各系特色、專業性和學生需求,以班級為單位提出心理測驗之申請。導師可選擇適合您導生的測驗,以電話洽學輔中心莊淑雯老師(分機:4331),並於兩週前申請即可。
 
 
申請方式
1.施測單位:班級團測以「班級」為單位。
2.班級團測均以班級導師或任課教師為申請人,中心承辦人員會與導師聯繫,並為導師介紹測驗及討論預約施測及解釋測驗之相關事宜。
3.測驗種類:現階段本中心備有人格、學習、生涯、人際、工作價值等多種測驗問卷,提供班級團測選用。

 

施測時間:原則上,班級施測約需1節課的時間(視測驗種類而不同),施測後間隔一周,另須安排測驗結果解釋時間(約需1小時)。